录取、就业及学费和奖学金
(一)录取:4月份划定专业术科入围成绩,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,考生可凭身份证密码上网查询专业术科成绩。7月初我校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,划定各省录取分数线,并根据考生上线情况,调整各省招生计划,择优录取。录取原则:考生文化上线、专业术科成绩入围,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分方向按校考术科成绩名次从高到低录取,校考术科成绩名次相同的优先录取特需器乐方向,再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。
(二)就业:按国家大学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,学生毕业后可在广东省就业,也可返回毕业生所在省(市、自治区)或其它地区就业。
(三)学费、住宿费和奖学金
1、学费:音乐学专业10000元/年音乐表演专业10000元/年舞蹈学专业10000元/年住宿费1500元/年(注:若2019年广东省政府有新收费标准,则按新标准执行。)
2、奖学金: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三等,每年评选一次,获奖面为25%,奖学金分别为6000元、4000元、2000元;国家奖助学金:8000元、5000元、3000元;社会资助助学金多项;创新奖分四等,每年评选一次,不受名额限制,奖金为:3000元、1500元、800元、400元。
五、其他
1.如教育部或广东省2019年关于音乐类校考的政策有所调整,则按新的政策执行。本招生简章由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负责解释。
2.招生咨询电话:招生考试处:020-85211098传真:020-85213484网址:http://zkc.scnu.edu.cn音乐学院:020-39310035
3.招生监督办公室电话:监督电话:(020)85211016传真:(020)85211015电子邮箱:hs801@scnu.edu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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